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肥生育保险公司备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肥生育保险公司备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知道现在系统有没有完成联网,异地生小孩需要备案,合肥市的保险和肥东县的保险还是不一样的,合肥市的是提前备案后,生育津贴每月按时打进卡里,肥东县是生产后资料提交一次性将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户上的。发票、出院证明等收好。
参保女职工怀孕3个月应当去办理生育备案。如个人的证件齐全请携带社保卡、准生证、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结婚证到合肥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异地生育或者二孩生育备案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申报条件: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可以,我是怀孕两个月的时候才买的五险,当时以为我的生育保险用不了了,就没有弄了,我五个半月的时候去二院检查,医生让我把材料带到医保办问问,没想到尽然办下来了,后来我的产前检查报销了800,破腹产报销了5000,现在刚刚把第四个月的生育津贴领了,呵呵
不可以。
因为这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不能轻易更改,医院也是没有这个权力的,这份备案要完整保留,不能有所改变,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明。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称为做生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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