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流程: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
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三、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
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国政府根据社会实际情况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医疗保险可以很好地帮助普通群众解决看病花费支出的问题,缓解经济压力。但是很多人在使用医疗保险,享受国家福利政策的时候,听说过“二次报销”这个专业词语,它是什么意思?请大家看下面的介绍!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是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在上一年度的看病治疗过程中,有较高的医疗费用支出,那么此时,投保人可在正常报销之外,再申请一次大病保险的报销。
简单来说,就是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但是,“二次报销”的保费不是强制缴纳的。并且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够使用。
最新规定:
在职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
上海在职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是1500元。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共负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即职工门急诊就诊费用需要先用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支付,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当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按相应比例报销。
退休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自负段标准700元。
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自负段标准30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